办理条件
1.申请备案的产品应是列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中的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或经分类界定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2.备案人应当是在辖区范围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
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3.办理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4.备案人办理备案,应当遵循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有效基本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企业有关人员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备案人应当已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申请材料清单
1.变化情况说明(附备案信息表变化内容比对列表)
2.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3.变化证明文件
4.营业执照(A类责任有限公司)
5.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符合性声明
7.授权委托书
凯纳德相关服务
●变更条件确定
●产品技术要求审核
●产品检测要求确定
●产品备案变更资料编写与定稿
●产品备案变更资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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